关于2020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
文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作家协会 | 时间:2020-09-01 17:11:00

  浙作发〔2020〕47号

各市作协、各行业作协、各专门委员会、省网络作协:

  根据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度浙江文艺基金文学类(含文艺理论评论、网络文学作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单位、机构(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或个人。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机构申报者须在浙江省内注册;个人申报者须是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中国公民,或是受聘、就读于浙江省内文化艺术机构、单位和高等院校,聘期、学籍一年以上的文化艺术工作者。

  2.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个人申报者,需由所在地区的市级作协、省网络作协等单位在《项目资助申报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项目如由多家单位、机构或多人合作完成,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机构或一名个人作为申报主体,并由主要合作方在《项目资助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或签字。

  (二)申报主体须根据实际创作能力确定申报项目数量,并要符合以下规定:

  1.申报项目应是在申报时已完成构思和部分样章,但尚未完成创作,并能够在申报年度或下一年度内完成全部创作并出版或发表的项目;

  2.申报项目如由本省与外省市联合创作,本省创作主体须在创作上居于主控主导地位,并拥有作品的版权和国家级奖项(如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申报权、荣誉权;

  3.已获得其他浙江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或以往年度已获得本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申请。已有项目获资助的个人申报者,在资助项目未通过结项验收前,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二、资助重点

  2020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重点资助以下八个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优秀文学作品项目。

  (一)聚焦现实题材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中国梦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眼为伟大时代画像、为伟大时代立传、为伟大时代明德,生动反映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英雄人物、先进典型、道德模范以及社会各行各业普通劳动者追梦、圆梦的优秀项目。

  (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昂扬斗志,艺术再现中国共产党史、革命战争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生动反映中国人民从历史谷底中奋起、在历史潮流中奋进的伟大实践,生动展现民族命运的沧桑巨变,大力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项目。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围绕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体现中华民族众志成城、坚韧顽强的民族精神而策划创作的优秀项目。

  (四)反映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围绕梳理党的诞生地及早期浙江党组织的革命活动,深入挖掘中国共产党与浙江的历史渊源,生动书写优秀浙江儿女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披肝沥胆、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斗争的壮丽篇章,着力体现浙江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红船精神”、谱写时代篇章的优秀项目。

  (五)反映浙江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讲述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艺术再现在时代大潮中书写改革传奇的改革先锋、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和浙商群体,大力讴歌浙江改革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提炼“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等新时代改革创新实践的时代价值和示范意义,彰显浙江儿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精神风貌的优秀项目。

  (六)讲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萌发与实践的故事,生动展示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在省域层面率先实施“五位一体”实践探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先行探索者的实践历程,充分展现“八八战略”给浙江带来全方位、深层次、历史性重大变化,创造历史性巨大成就的优秀项目。

  (七)深入聚焦进入新时代的浙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把握新的目标定位、扛起新的使命担当,全面展示全省各地加快推动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各项新的创造性实践,全面提升制度建设整体水平,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优秀项目。

  (八)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深入挖掘、阐释浙江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着力表现浙江文脉的历史传承与发展变迁,特别是围绕浙江的重大文化发展成就和重点历史人物,通过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有利于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的优秀项目。

  三、资助类别

  资助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诗歌的创作和出版;资助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中短篇诗歌集的结集出版;资助针对当代文学创作以及有关文艺思潮、创作现象的文艺理论评论文章及文集出版。资助网络长篇小说创作和出版。

  四、材料要求

  个人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三份。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三份。

  (三)《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一份。

  (四)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非浙江户籍须提供在浙工作或就读的相应证明一份。

  (五)5000字以上作品的构思框架与内容提要(诗集、散文集在3000字左右),初步完成稿三份。

  (六)以上相关材料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材料各一份。电子版《申报表》《绩效目标表》《信息汇总表》等请在“浙江作家网”下载。

  五、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申报原则,各市作家向所在地区市级作协申报,由各市作协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各市作协请于9月16日前将汇总后的电子版材料发至省作协创研部邮箱chuangyanbu@163.com,发送主题为“地区+2020文艺基金申报”。汇总后的纸质材料快递至: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723室,吴艳梅收,联系电话:0571-88388091,13968034608。

  (二)省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和在杭高校的作家,请于9月14日前向省作协办公室直接申报,由省作协职能处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盖章。联系人:黄枫婷,联系电话:15068142815,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975381928@qq.com,纸质版材料寄送至: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717室,黄枫婷收。

  (三)全省网络作家请于9月14日前向省网络作协申报,由省网络作协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盖章。联系人:陈源园。网络作家申报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jwangluozuoxie@163.com。纸质版材料寄送至: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715室,陈源园收,联系电话:0571-87055996,18957168035。

  (四)各申报者请按要求及时申报,逾期报送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者自行留底。

  附件

  1.文学项目申报表

  2.文学项目绩效目标表

  3.申报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作家协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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