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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文学创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作家协会 | 时间:2019-07-22 11:43:32

  浙作发〔2019〕32号

各市作协、行业作协,省网络作协,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委办发〔2018〕4号及浙人社发〔2015〕107号、〔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文学创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各级文联或作协所属文学创作机构及其他文艺、文化等单位中主要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下同)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自由撰稿人。

  二、申报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评审条件详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作家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学创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艺术等级)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07号)。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规范、齐全(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组织学习。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省文学创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机制、措施不断健全完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对象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评分表》认真开展对照自评。

  2.严格把关。《浙江省文学创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艺术等级)评价条件》对我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对象范围、基本条件、评审条件等作了严格规范。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审核表核定职数范围推荐评审对象,并对申报对象的评审资格、条件、创作业绩、获奖成果、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申报对象的《推荐文学创作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评审材料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不符合评审范围和条件的,以及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没有调查核实清楚的不得推荐上报。

  3.及时申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职称改革工作会议要求,今年的文学创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进度将进一步提速提效。有关单位要为申报对象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及时把评审事项通知到每一位申报对象。申报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浙江省作家协会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717室)。

  (联系人:叶凯、李杨,联系电话:0571-87055910)

  附件(请点击下载):

  1.2019年浙江省文学创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推荐文学创作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4.《申报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分表(试行)》

  5.《破格推荐文学创作 级任职资格审批表》

  6.《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7.《专业艺术等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浙江省作家协会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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