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浙江老作家优秀文学作品出版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作家协会 | 时间:2018-04-23 09:10:35

各市作协、行业作协,省网络作协,各专门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文学创作的组织规划,关心关爱老作家文学创作,特制定《浙江老作家优秀文学作品出版扶持办法(试行)》。请各单位遵照实行。

  2018年申报截止时间:7月30日。联系人:李华明,联系电话:0571-88388091。

  浙江省作家协会

  2018年4月18日

浙江老作家优秀文学作品出版扶持办法

(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文学创作的组织规划,关心关爱老作家文学创作,帮扶解决老作家作品出版困难,制定老作家优秀文学作品出版扶持办法。

  一、扶持对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省作协会员,所创作的作品已经结集,准备出版的。

  二、扶持举措

  每年从推荐申报的作品中,组织专家评审出5部作品列入省作协老作家优秀文学作品出版扶持计划。每部作品给予扶持经费1.5万元,凭正式出版合同和发票直接支付给出版社。

  三、申报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与省作协团体会员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申报。有意申报者向所在市作协、行业作协提出申报。各团体会员单位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后,报送省作协。省直单位、在杭高校省作协会员,直接向省作协创研部申报。每年申报评审一次,请勿与省作协优秀文学作品扶持项目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2.坚定文化自信,鼓励作家申报反映红色革命历史、反映浙江现代化建设等重大现实题材、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浙江文化内涵的作品。

  3.申报作品须为未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作品集。申报材料需2千字作品简介,并附书稿。

  五、工作事项

  1.各市作协负责本地区作家作品申报工作,包括会员发动和作品遴选申报工作。《申报表》请在“浙江作家网”公告栏下载,或在《浙江作家》杂志相关通知中复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7楼省作协创研部,邮编310005。同时将申报表格和书稿电子稿件发至电子邮箱:chuangyanbu@163.com。

  2.由省作协创研部负责作品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作品提交省作协优秀文学作品助推计划评审委员会评审,报省作协党组会研究决定。

  3.扶持作品完成出版后,由作者提交10本作品送省作协创研部备案留档。

  附件:浙江老作家优秀文学作品出版扶持申报表(请点击下载)

热点关注

+more
“喜迎二十大”优秀网络文学作品联展启动

22家重点网络文学平台将设置活动专题页,上线优秀网络小说347部,持续到年...

会员

+more
  • 东家少爷:人生漫漫,要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
  • 苍天白鹤:不想当编剧的作家不是好厨子
  • 酒徒:一直陪伴下去,直到我们都白发苍苍
  • 烽火戏诸侯:赤子之心,四季如春
  • 管平潮:网络文学创作要有精品意识
  • 裘荣康
  • 毛晓青
  • 柳明晔

排行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