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江省作家协会 | 时间: 2015-01-09 15:31:33
各市作协、行业作协,省网络作协,各专门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助推文学精品创作,现将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省作协优秀文学作品助推计划作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省作协从各地市申报的作品中,筛选出15-20部备选作品,申报浙江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第十批项目,除了入选该扶持工程的作品外,从余下的作品中择优选出10部纳入省作协2015年度优秀文学作品助推计划,并分别列入“浙江现实主义文学精品工程”、“文学解读浙江创作工程”、“浙江记忆”文学书系创作工程,通过策划、评估、出版、研讨、宣传等方式,着力打造浙江文学精品,力争问鼎国家级文学大奖。
同时,入选作品可备选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工程。
二、选题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艺术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2.努力塑造坚持理想信念、坚持改革开放,弘扬中国精神,追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的光辉形象,艺术表现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再现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伟大历程。
3.充分挖掘利用浙江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重点策划好传承优秀文化的浙江历史题材创作项目;立足“两美”浙江的生动实践,重点策划好讴歌改革开放、反映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的浙江现实题材创作项目。
4.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重点策划好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创作项目;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重点策划好弘扬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刻画“最美浙江人”、展现“最美精神”的创作项目。
三、工作流程
1.申报作品须为尚未公开发表、出版的作品集(部),创作年限不超过2年。申报材料需5千字以上创作大纲,如已创作,尽量附书稿20%或以上章节。
2.各市作协负责本地区作家作品申报工作,及时告知各会员,并开展发动、筛选、评审和申报工作;省作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省直及高校作家申报工作。各市作协、各专门委员会申报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部。
3.由省作协创研部、浙江文学院负责初审工作,初选出30部作品,提交省作协优秀文学作品助推计划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15-20部入选作品。
4.省作协与入选作家分别签订“浙江现实主义文学精品工程”、“文学解读浙江创作工程”、“浙江记忆”文学创作书系(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创作协议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
5.《申报表》可复印,或在“浙江作家网”公告栏下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至杭州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7楼浙江文学院张继宝,邮编310005。同时,电子申报材料发至15967078001@163.com。
6.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
联系人:张继宝0571-87055913,叶凯0571-88388091
浙江省作家协会
2015年1月8日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379号运务大楼8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7055949,邮箱:zjwangluozuoxi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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